考生須知

惡劣天氣安排

如天文台在考試當天早上六時仍懸掛 8 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報﹐當日的上午考試將會取消如這等颱風訊號或警報在上午十一時半懸掛,所有下午考試將會取消。考生須盡快聯絡海員發證組重新安排考試日期及時間。 (電話﹕2852 4941 傳真﹕2541 6754)

缺席考試

如考生沒有依照考試收據上指明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準時出席考試:

1. 將視為考試不合格;

2. 須付考試費重新再報考試,而該次考期將會編派至最遠的日期,以及不能更改考期

二級操作人甲、乙兩科其中一科缺席,或二級營業船長選擇題、海圖或口試其中一科缺席,再報考試時亦會依照上述安排。

更改考期

1. 考生須在考試日期前至少10個工作天以書面通知海事處

2. 考試只能改期一次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不計在內,另外海事處一般需兩個工作天處理改期申請。無論想本公司代辦改期或自行向海事處申請延期考試,都請考生至少於考試前10個工作天簽署改期信並交至海事處或海事處網上更改,否則未能於限期前辦理改期

海事處申請考期及改期網頁:https://ebs.mardep.gov.hk/tc/services_seafarer_examination_services.php